人们说真相往往只有一个,但是知道的却常常说不清楚,或者hard to be told。这好比就是一种概念,这种概念我们好像只能通过类比事实来说明理解它,却无法用准确定义的言语去描述出来。先说下我对真相的一种对待态度。
A想知道是二十年前自己还是个小学生的时候,A一家人和他舅舅一家人一起去了趟北京游玩,那时候他买了套圣斗士星矢的漫画书,可他忘记了是他爸爸还是他舅舅买给他的,而现在手上的那套旧书也没写着是谁买给他的,于是A通过不断反复回忆,沉溺细节回忆。当然不说结果他确定了没有——真相永远只有一个,那不是说是他舅舅给他买的,还是他爸爸给他买的,而是那套漫画书是A的爸爸或者舅舅买给他的。这样说其实很不合逻辑,因为不是针对同一个问题得出的答案,我们要的是确定一个目标。但事实是,我认为真相只有历史那种玩意知道,对于历史,那又是另一番暧昧态度,虽然人永远不能只是他的纯粹主观状态,因为历史或真相是客观的,被确定的。可只有当下现时性的人,找不到任何一个关于他自身和人类的有效历史佐证。原本历史是物质的,但人只要一开口,那就是被上升为精神。“任何精神的东西都无法逃脱自称为某种东西而又无力成为该东西的矛盾立场,因而它不可避免地陷于一种内在的虚妄不实状态。”(鲁道夫·奥伊肯语)故真相的确只有一个,那就是真相持有者的自言自语(A想说是爸爸买给他的,就是他爸爸;想说是舅舅买给他的,就是他舅舅。他爸爸和舅舅对这事情是无任何控制力,当然如果他们较真,有话语权,但都不妨碍真相持有者A的一针见血)。
赫塔·米勒说:“有谁,在思想言论受到严密监控的国家里,甘愿选择写作为业?当政治寡头集团用民主的泡沫把一个专制国家掩盖起来,对外吹嘘如何稳定团结富足美好的时候,有谁敢于充当国家公敌,手持小小笔杆,试图戳破弥天的谎言?当一切已成历史,谁还坚持咬住黑暗的尾巴,竭力将罪恶拖曳到世人面前,接受正义的判决?”
了解真相,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因为真相背后,除了难以预料的秘密外,还充满了在这个时代难以令人接受的道德与人性,这牵涉的几乎都是所谓的过往历史。前阵子,有朋友问我“四·五”指什么?我开始没看懂,后来才发现那家伙居然没听说过她自己出生那年发生在她祖国的大事,但回头要我给她讲讲,我发现自己懵了。因为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确切的人事、背景、经过和牵涉影响等等。我不能像讲一个龟兔赛跑的故事那样轻易开口,不仅仅是因为具体的确切的事情本身我不得而知,更重要的是,言说者得不到自己的高度和应有的态度去言说自己的想法,而只能被动地看着不知情者相信了不属于历史真相的控制者的言说。正如福柯言说意象领域的一种基本转变:“多层意义的强制因素使这个领域摆脱了形式的控制。如此众多不同的意义都隐匿在意象的表面底下,因此呈现出的只是一幅令人高深莫测的面孔。其力量已不再是启示而是蛊惑。”对于另一些人,比如公众知识分子,在找不到确切真相的同时,失去了能够相信一种言论的能力。这才是最可怕的。
要想了解真相,最简单的可以是认真地做完一件事,然后想一想这件事情是怎么发生、发展、终结的,仅此而已。比如谈场恋爱,但不需要赶时间。那时,不管是他还是她,都不会在乎(如果)失恋后去回想到底是谁对谁先说了海枯石烂,海誓山盟的情话,也不会在乎(如果)结婚后去确定到底是谁先对谁说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诺言。
也正因为如此,我认定真相不是用来让人心生悲戚,喟叹感怀的,也不是让人来研究总结,归纳规律的。真相是用来被记录的,然后被记录的东西全部用于后世的传说(当然,这是一种态度)。最明显的就是文艺之于生活现实。不管是多么惊悚和颤栗的人性,在电影镜头的一组组切换中,其主旨都会变得无比模糊和暧昧,你再也得不到现实生活中能够感受到的踏实感,所以它是迷人的,开玩笑地说,电影就是蛊惑人的。小说也是。比如历史小说改编真实事件,它是捉弄甚至恶搞真相,借真相来演绎自己的悲欢离合,永远不会有自己真面孔的眼泪,只有被闻被见者的喜怒哀乐。
很久以前,数学老师见我笨笨的,连套路都不知道,就教了我几条数学公理,还说,公理就是大家公认的道理,只要记住就不会错了。以后记住了,又碰到了“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上”这句话(这句话是公理还是真理,我还没搞懂)。再后来我发现,公理要比真理大,更有力量,更有话语权。真理不如公理,是这个世界的一个悲哀。真相永远藏在已经被公诸于世的事件背后,它,没有质感。人类制造真相,也制造真相的藩篱,最后我们却身处篱外,而篱外一片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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