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嘉兴各大论坛里有这样一个帖子,标题是:嘉兴电视台一新闻主持人街头动手打妇女。帖子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昨晚(12月20日晚上)嘉兴电视台一男性新闻主持人(男性)在新东方逛街的时候撞了一小孩,小孩的母亲、小孩母亲的小姐妹和这位主持人之间有言语冲突,随后主持人打了小孩母亲几个巴掌,打得小孩母亲满脸是血,小孩母亲的小姐妹因上前拉扯也被打了。随后有人打电话给小新说事,小新没来,他们分析原因是“官官相互”,而后楼主很希望通过大家的力量把这位主持人揪出来,最好是能把他搞到丢了饭碗。

事实证明,确实昨天晚上在新东方有一起纠纷,当事的主持人名字叫张华,是嘉兴电视台公共频道的主持人而至于事发的过程在各大论坛里网友反应不一。绝大部分网友对当事的母亲一方表示同情,随即很多网友表达了对嘉兴电视台节目采编质量低下、节目主持人素质参差不一、医疗广告泛滥等情况表示不满,认为必须要把当事的主持人人肉出来,让大家口诛笔伐一番方能解快。当然也有部分网友对事实真相表示怀疑,所谓“无图无真相”,还有一位自称是目击证人的网友发帖如下:“看了这个帖子,我觉得楼主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么颠倒黑白,估计你是那两个女子的亲戚或者朋友吧,那也不能乱说呀,当时我也在现场,我看到的事实完全不是这样的。当时是那个小孩跑来跑去撞了那个主持人,然后他马上把孩子扶起来,还很关心地问没事吧,之后估计是那个孩子的妈妈跑过来了,态度很凶的就说,你怎么撞人啊,后来又来个女的,态度也不好,张口就骂说你这个男人变态,撞人家小孩,然后那个主持人也有点火了(这种情况换谁不火呀),就说你不要乱讲,是你家小孩撞上来,我马上扶起来了,那两个女的还是很嚣张,她们动手推和那个主持人一起来的一位女士,然后主持人这时才推了其中一个女的一把,就是这么回事,后来主持人还报警了。要我说,很简单的一件事,关键是这两个女的态度太差,本来根本就没事的。”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生活的城市里每天都在发生,因为鸡毛蒜皮的事情最后大干一架乃至进了监狱的大有人在,我们实在没有必要为这个事情大费口舌非要讨论出个所以然来。吵架已经是错的了,动手就更错,无论谁先动手总都是有责任的。你有没有和人吵过架,有没有人和你吵过架,你能确定每一次吵架你必定是有理的一方吗?我也有过很多吵架的经历,曾经年少无知时,觉得不和人吵架显得自己懦弱、好欺负,所以从来不反省自己。而今,我已将近30岁了,还是会有和人吵架的时候,和家人吵架、和朋友吵架、和陌生人吵架,有些架不是自己想吵,而是别人找你吵,你自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但是没想却让人感觉很不舒服,所以人家和你吵,然后你不得不和人家吵。事过之后,非常懊悔,吵架是十分消耗精力、影响自己心情的一件事情,人家和你吵架,必定是你作了人家不能接受的事情,就算你的初衷是对的,但你的行事方式不尽然是对的,可能对方是不可理喻的,但是对方也不尽然是错的。所以,要懂得反省自己,心胸开阔些,多站在别人的角度。

我始终相信“人性本善”,一个再坏的人,一开始也是好的。人与人相处,首先应该相信对方是善意的,我们才有可能结交更多的朋友。至于这位当事人母亲,我只想说得饶人处且饶人,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且对自己的孩儿而言也不是个好的教育,毕竟这位打人的主持人也已经被曝光了,据说在电视台的群里也已经炸开了花,想必也会得到一些惩戒。